我们的生活离不开法律,法律更是我们的生活的“卫士”。比如财产问题、婚姻问题、劳资问题、合同问题、孩子问题、消费问题……大多数人不了解法律,所以,我们常常会落人别人的陷阱而不自知,即便醒悟了,也不知道该怎么办。又或者因为对法律的不了解而产生恐惧心理,即便是受到了伤害也不敢或者不愿意拿起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我国公民又对现行法律存在着不可忽视的消极态度,表现在他们对相当一部分法律规范和司法机关持不信任态度,宁愿依赖政策或某些行政职能部门,因而往往把自己置身于被动地位,不懂法也不愿主动去了解、咨询法律,从而无法用合法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还有相当一部分人对法律赋予给他们的检举、控告权利,采取“睁只眼,闭只眼”的态度,明哲保身,不引火烧身,更有甚者,即使与自己有直接利害关系的违法之举,他们也不去检举、控告,有的采取“私了”办法解决,有的用自己的“息事忍耐”之举,求得“消除”后顾之忧。
公民良好的法律意识,是社会主义法律的基础,从这方面讲,我国社会主义的法治之路才刚刚起步。
提高公民的法律意识是一项艰巨复杂的工程,不是一朝一夕就能完成的。但是,困难像弹簧,你强它就弱,你弱它就强,知难而退,当自己的权利受到侵害时,退却不是最好的选择。
-------闫娇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