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高管不得担任监事。
(二)高管基金从业资格问题
1、股权投资类
至少2名高管人员应当取得基金从业资格,其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合规/风控负责人应当取得基金从业资格。
2、证券投资类
高管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总经理、副总经理、合规\风控负责人等)均应当取得基金从业资格。
(三)合规\风控负责人不得从事投资业务(不得内部兼职)。
(四)其他基金管理公司人员、证券投资人员不宜在申请备案的基金管理公司兼职,应当规避利益冲突问题。
(五)兼职人员人数不包含在申请机构人员人数内。
(六)高管应当与申请机构签订合同
(七)高管应当在申请机构缴纳保险
(八)高管不存在公务员或事业编制
-------闫娇娇